(五)成本法转权益法 80%—30%
【解读】80%—30%
一、个别报表(先做处置,在追溯调整)
1.处置分录
借:银行存款
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
贷:长期股权投资
投资收益
2.追溯调整分录
①原投资时点,调负商誉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投资成本
贷:利润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润
盈余公积
【说明】若处置日与原投资交易日在同一会计年度,调负商誉计入营业外收入
②考虑原投资时点至处置当日的净资产引起的变动
→调以前年度净损益(扣除分配股利)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损益调整
贷:利润分配——未分配利润
盈余公积
→调当年度净损益(扣除分配股利)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损益调整
贷:投资收益
→调除净损益、利润分配以外的权益变动引起的(不区分年份)
借:长期股权投资——其他权益变动
——其他综合收益
贷:资本公积——其他资本公积
其他综合收益
二、合并报表中(先做处置,再追溯调整)
(1)对于剩余股权应按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。
借:长期股权投资(剩余股权公允价值)
贷:长期股权投资(个别报表中权益法调整后的账面价值)
投资收益(倒挤)
(2)调整个别报表中处置部分股权收益的归属期间:
借:投资收益(倒挤)
贷:未分配利润(原子公司持续计算的至丧失控制权期初的调整后净利润×处置比例)
(3)调整剩余股权对应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,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。
借:其他综合收益(原子公司持续计算的其他综合收益×剩余比例)
资本公积(原子公司持续计算的其他权益变动×剩余比例)
贷:投资收益(倒挤)
合并报表应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=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
合并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
=个别报表已确认的投资收益+合并报表调整的投资收益
=(处置价款+剩余股权公允价值)—(原子公司自购买日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×原持股比例+原子公司购买日归属于投资方的商誉)+原子公司持续计算的(其他综合收益+其他权益变动)×原持股比例